10月1日国庆节当天,长春高速公路支队一名交警张先生致电新文化报,称1日当天在巡逻时捡到一只信鸽,信鸽的脚上有黑色和黄色两个脚环,黑色脚环编号是0238746,黄色脚环编号是230。
7日上午,记者致电张先生,却未联系到他本人,另一位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交警张先生将信鸽带回队里后,检查之后发现它并没有外伤便将它暂时养在了支队的食堂里,并给长春信鸽协会打了电话,可能是假期的原因,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接,后来看它状态恢复过来了,就把它放生了。
7日下午,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关于信鸽放生的相关信息时,发现信鸽放生之后就能自己找到家。随后,记者致电东北虎园动管处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表示放生需要遵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,如果违反这一规定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无独有偶,10月5日,长春市民赵女士向新文化记者反映,她收到了朋友送来的一只飞鸭,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生命,我不想杀生。所以想将飞鸭放生或者送到动物园。
随后,记者拨通了东北虎园动管处的电话,飞鸭属于家养动物,处里不能接收。同时工作人员还强调,放生需要注意放生的方式和方法。经常会有一些人购买动物,然后进行放生,但放生是有条件的,首先放生的地点要符合被放生动物的生存条件,其次我们国家是严禁放生外来物种的。
赵女士不忍心飞鸭成为盘中餐,但是家里实在没有地方饲养它,最后赵女士将飞鸭托朋友送回了农村,既没有杀生又找到了一个适合飞鸭生存的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