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第五章正说六十位修证
第一节三渐次位
【阿难,如是众生一一类中,亦各各具十二颠倒。犹如捏目,乱华发生。颠倒妙圆真净明心,具足如斯虚妄乱想。】
【注释】
一一类中:指现行的十二类中之每一个。
亦各各具十二颠倒:这十二颠倒却是颠倒种子,以现代语言之。即是隐性的。因此十二现行颠倒(显性)乘以十二种子颠倒(隐性),即得一四四种颠倒。
犹如捏目,乱华发生:这些颠倒其类虽多,但却只如捏目所生之空华一般。目,为清净目,或清明眼,喻真如本性。捏,喻无端、以无明力而一念妄动。乱华,喻十二类生。谓以一念妄动,捏本性清净之目,而有十二类生之乱华发生。
颠倒妙圆真净明心,具足如斯虚妄乱想:此谓,若心起颠倒,则本来妙圆真净之清明本心,便会具足地现起如此虚妄的乱想,以真如有不变随缘之性,故缘具即现;是故,虽诸倒相本无实体,而迷位却现若有实事可得。
【义贯】
阿难,如是十二类众生,一一现行类中亦各各具有十二种颠倒种子。(故共有一四四种颠倒。)凡此诸倒犹如无端捏本性清净之目,法尔便有十二类生之乱华于空发生。是故若心起颠倒想,则本来妙圆真净清明本心便会具足显现如斯众多虚妄之乱想。
【诠论】
此章题中所说的六十位为:三渐次、干慧、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向、四加行、十地、等觉、妙觉,共六十位。从这里开始,如来开示大乘菩萨具体修证阶位与过程。
【汝今修证佛三摩提,于是本因元所乱想,立三渐次,方得除灭。如净器中除去毒蜜,以诸汤水并杂灰香,洗涤其器,后贮甘露。】
【注释】
于是本因:是,此。本因,诸妄之本因,即种子无明,或本惑。
元所乱想:元,元本,即依于此元本(本因)所起之颠倒乱想,即现行无明,或枝末无明。
立三渐次:三种渐次,如下文所明。
方得除灭:从三渐次位开始起修,历诸阶位,渐次修断,才能将这些无始来的种子与现行颠倒乱想,祛除净尽。
如净器中除去毒蜜:净器,本元清净之器,喻真如本心。毒蜜,器中所贮存之恶物,指现行、或现业;除毒蜜亦即断现行。
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:汤水,指大佛顶定。灰香,指定中所显之慧。洗涤其器,指断种子习气。
后贮甘露:谓种现俱净,其心器方无毒,才可用来装佛之甘露;否则器中若有毒,盛以甘露,则所有甘露皆成毒药,饮者皆死。如人心具五毒,若不先除心毒,而直修佛法之戒定智慧,其所修之戒定慧等必为其毒心所染、俱成邪戒、邪定、邪慧;若以被邪戒等教人,学者尽皆中毒而死(而法身慧命休矣)。
【义贯】
汝今欲修证佛之三摩提,于针对是诸妄之本因(亦即种子无明),以及依此种子本元所起之颠倒乱想。(亦即现行无明)之处,应先建立三种修行之渐次,历位逐次修断之,方得除灭净尽。譬如本元清净之器中,先除去所贮存之毒蜜,(以净戒除现行恶业),然后以诸滚热之汤水(首楞严定水)并杂灰香(定中所起之慧),洗涤其器,(以定慧力拔除种习),然后堪贮存如来之涅槃菩提甘露。
【云何名为三种渐次?一者修习,除其助因;二者真修,刳其正性;三者增进,违其现业。】
【注释】
除其助因:助因者,助恶之因,亦即是缘;此指食五辛为增长成就恶事之缘。如下经文所说,五辛熟食会发淫欲,生吃则增进嗔恚心,因此五辛会增长淫、怒二法,习禅而食五辛,自长淫怒,三毒难消,三摩地难成,故习禅首先须除此恶因。
刳其正性:刳,挖空。正性,即性罪之业,此指不行淫、不吃酒肉,亦即断淫、杀、盗三性罪之根本,将此等恶事之根本皆刨空、挖干净。
违其现业:现业,现行之业。指现行之以根奔尘,并计着妄识、妄惑之业。违即违离,而不依、不随。
【义贯】
云何名为三种渐次?一者、修习位,为除其障定之助因(食五辛);二者、真实修习去恶之位,此为刳空其正性罪之业(去淫、杀、盗);三者、增进位,为违离其现行以五根奔赴六尘、攀缘取着之杂染业。
【诠论】
这三种渐次中,前两种属戒,为助行,后一种属定慧,为正行。
又,本经从现在开始,才是真正进入正修行的阶段,在此之前,可以说全是准备,属信解门,从现在开始才是正式的修证门。前面七卷,即使谈到悟,也只属解悟,而非证悟(除了二十五圣自证境界外)。因为现在所谈是属修证门,所以如来开始广陈菩萨六十位修征过程,一一加以细说其断证。说完六十位贤圣,如来接着又开示六道凡夫之境界,细说六趣。最后以开示五十重阴魔总其成,以总破种种修定之魔相,令修行人知解、警觉而避免魔障,以成就修证之大事。
1.第一渐次:除其助因(断五辛)
【云何助因?阿难,如是世界十二类生,不能自全,依四食住。所谓段食、触食、思食、识食。是故佛说:一切众生皆依食住。阿难,一切众生食甘故生,食毒故死。是诸众生求三摩地,当断世间五种辛菜。】
【注释】
不能自全:不能光靠自己,不依外物,就能保全自己的形命。
依四食住:住,住世不坏。须依靠四种食,而得令色身住世不坏。
段食:以刀或牙齿,将食物碎为一段、一段,然后才能吞食受用。取段食者包括欲界的人道、畜生、欲界天众、及阿修罗道。
触食:鬼神道受用饮食时,为触其气,亦即吸取食物中之精气(菁华之气)。故拜过鬼神的祭品,特别容易腐坏,因为其中菁华已被摄取走了,犹如已煎过的药饵,类同渣滓。
思食:思禅思。此为色界天人,以禅思为食。色界天人已离欲界诸欲,无复食欲、淫欲、睡欲,而以禅悦为食,故入禅定为色界天人之食,能长养其细妙之色身。
识食:无色界天,因已无物质之形色,因此唯以心识之定力维续其命,故称之为以识为食,这是识食中的殊胜者。但也有下劣的识食,即地狱道与饿鬼道众生,虽然期望饮食,但以业力故不能常得食,因此长时受饥饿之苦,但以业识之力所持,虽受巨苦而不得物质之食,但也不会断命,故其食亦称为识食。因为食之义,为长养、维持身命之义,是故,任何东西,只要它能令有情长养、维持身命的,便可称之为食,而不一定是可以吃的,例如天人之禅悦与地狱、饿鬼之业识,并非真的可用嘴巴来吃之物。
食甘故生:甘甘美,有益于身者才能称为甘美之食。
求三摩地:指修首楞严三昧,或大佛顶定。
当断世间五种辛菜:因为这五种辛菜对修定人来说,犹如毒药,食之,法身慧命当断。五种辛菜为:葱、蒜、韭、薤、兴渠(后一种中土无)。
【义贯】
云何为修定者除其中助因?阿难,如是世界中之十二类生之众生皆不能光凭着自身便能保全其形命,而须依四种食之一,其身命方得住世不坏。所谓四食即是欲界人道、天道、修罗道、与畜生道之段食,鬼神道之触食,色界天人之以禅思为食,无色界天人以识之定力为食。是故佛过去常说:一切众生皆是依食而住。阿难。一切众生以食甘美有益于身者故得生存,若食毒物故死。是诸众生求成首楞严三摩地者,当断世间五种辛菜,如避毒药。
【诠论】
四食之中,段食与触很容易理解;关于思食与识食,于此再进一言:此二食可说都是定力所持,只不过其定力之大小有别而已。以定力所持故,即不须仰赖粗劣的饮食,故其入于禅定,有如受用上妙饮食。
【是五种辛,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。如是世界食辛之人,纵能宣说十二部经,十方天仙嫌其臭秽,咸皆远离;诸饿鬼等,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,常与鬼住;福德日消,长无利益。是食辛人修三摩地,菩萨、天仙、十方善神,不来守护。大力魔王得其方便,现作佛身,来为说法,非毁禁戒,赞淫、怒、痴。命终自为魔王眷属,受魔福尽,堕无间狱。阿难,修菩提者永断五辛,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。】
【注释】
是五种辛:这五种辛菜,虽然是植物,但因食之有种种过恶,故与荤菜合称荤辛;又这五种辛菜中,最后一种兴渠,为西域所特产,中土没有。
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:这五种辛菜,熟食则会促使人多发淫念(世俗之所谓壮阳者,其实是刺激性腺及肾上腺素,令其性欲勃发,淫欲较多而已,实与壮或不壮无涉。但很多俗人不知究里,而迷信吃大蒜可以壮阳,其实是催淫。)此五辛,生吃则会增进嗔恚心(可能因为这个缘故,所以中国北方人常好一手拿馒头,另一手持一棵大葱;常如是食者,多见脾气火爆。)。
纵能宣说十二部经:天仙、鬼神守护行人,除了护法以外,主要也是常想听受经法。又,食辛之人虽则讲经,然以其既不遵如来禁戒,故极易沦为贪求名闻利养,而妄谈般若法空。
十方天仙嫌其臭秽:这五辛,不论生吃熟食,都会令人口臭不堪。五辛的臭味,称为辛臭,辛是冲鼻之义,其臭有如圊厕之味,因此所有贤圣、善鬼神、天仙,全都不能忍受那种味道。唯有乐秽处的恶鬼神,或食粪、食尿、食蛆之恶鬼神除外,他们反而趋之若鹜。由于善鬼神、护法已远离,不再守护,因此这修行人的道场便大门洞开,毫无防护,因而广纳十方恶鬼神。
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:次,的时候,之时,之际。唇吻,即嘴唇。因这些恶鬼神系以触恶臭之气为食(以恶臭为其触食),此时行者唇上口中既发出他们赖以为生的辛臭之气,因此他们都会来至其唇边,以口摄取其触食,故即与行者口对口相触、相吻矣!
常与鬼住:前面经文中说:十二类生皆依四食住;此类鬼神既依辛臭之触食而住,而这位行人又常能供应他们的辛臭之触食,因此他们也就在此行者的道场中定居下来了,故经中说此行人常与鬼住(此行者对这些恶鬼神真可谓是供吃供住!)
福德日销:因常与鬼住,阴气盛、阳气衰,阳气及正气、以及福德之气便渐为阴气所摄取或覆盖,犹如气象中之大气压或冷气团,可摄取周遭之气流一般。因此行者之正阳福德之气渐受消蚀。
长无利益:长,增长。无利益,指无利益之事,包括无利、无益、无意义、及有害之事,都叫作无利益事;例如在这种时候,行者常会忽然起念,觉得很闷,想出去透透风,到外面游荡一番,因而行种种放逸不当之事,而自以为很自在;如于游荡中,忽又起念去看戏、泡咖啡店、洗三温暖、乃至马沙鸡(按摩)等等。又如,即使在道场,心亦常神游于外,或看无益书报、杂志,或看电视、或听广播,或打电话找朋友聊天,或找人聊天、泡茶,或修习世间艺业,如弹琴、唱歌、绘画、书法、刻印、作诗、填词、或研习外道、或修习世间学问如文学、哲学、历史、政治、经济、商业等等,花费很多时间于营求这些对菩提、解脱无所益利之事,而这些境界,实为魔之留难、延宕之策所生,不可不知。
是食辛人修三摩地,菩萨、天仙、十方善神不来守护:因为太臭,其口及全身毛孔,皆散发辛臭之味。菩萨,包括金刚、明王。
大力魔王得其方便:魔王,此辛臭不但招恶鬼神来,有时连大力魔王亦会招致。方便,此处之意为修行的漏洞、缺陷、罅隙。
现作佛身,来为说法:谓见佛闻法,或感得佛来现身,本是最好的事,但对不能护净(不食五辛酒肉亦是持净的项目之一)及修行不如法,而得见佛身现前,反而是最不妙之事,因为此佛实非真佛,乃魔所化者。
非毁禁戒,赞淫怒痴:非,批判其为非,毁,破坏、毁谤。禁戒,如来禁止佛弟子不当作之事,即是律中所称的止持:止持者,即此事若不作,即持,此戒之相,如杀业,不作杀业即是持不杀戒,故称不杀为一种止持戒。又如目前所说的不食五辛、酒肉,亦是一种止戒,亦即是如来禁戒之一。淫怒痴,即贪、嗔、痴。以各种贪欲之中,贪爱淫欲之力最大,为众生之生死根本,故经中亦常以淫而代表贪,以淫而摄一切贪。此谓,这魔所现的假佛身,由于此行者贪染臭秽之业所感,而为之说种种颠倒之法,如毁谤佛戒,而说持戒是小乘人硁硁然小人哉,小根智人之所为,若是大乘人,都不必如此;又如说小疵不掩大德、大德不讳细行、大器不拘小节等等似是而非之论,令其动摇持戒之心。俟其持戒之心动摇后,再为他赞叹淫怒痴,而说的谓淫怒痴与戒定慧无二,此是不二法门,是一真法界。或作如是说:若言淫怒痴是染污法,此乃愚人自心分别,这是为小根机的人说的权法。因此又进一步说:至于大根器之人欲入不二法门、一真法界,应体行无分别之大道,须于染净诸法,都无分别,不生执着,如是才能于法自在,速入一真法界,证大菩提。
又说:是故,能否看破戒不是戒、淫怒痴即是戒定慧性,而于淫怒痴当中,体会其戒定慧之性,即是于刀口上修,若透得过这关,即是转烦恼为菩提、转染成净。转识为智的具体起用。举要言之,欲修此体用一如的大法,莫过于在男女交媾之际,体会交媾(gu)之事实是不垢不净、自性清净,因此男女交媾之身,当体即是毘卢真法身,如是观成,交媾之时当下即得超越一切染净诸法;男体即是定身(而以男根为代表,为其精华),女体即是慧身(而以女根为精要之代表);定是体,慧是用,故男女根交会即是定慧一体、定慧等持、体用一如、大机大用,证大菩提;是故此男女交会之事实为无上瑜伽,实为度生死、证菩提之无上契机,最为迅疾、最为奥妙之法,舍此无他。如是等似是而非的邪论,其中又引用许多佛法名相与曲据,故令染心者,闻而心喜,误以为得闻大道,又是佛身所亲说,因而踊跃欢喜奉行,且自以为高,而生大邪慢,轻慢一切人,乃至轻慢三宝,除了他自己受法的上师以外,其他一切人,若在家若出家,皆不屑一顾;而彼等于此邪慢,并非完全不自知,而且是有意如此傲慢,还给它一个名称,称为佛慢,并以此佛慢是大修行者到了某种境界才能产生出来的工夫。附及,佛正法中,并无佛慢一词,这是附佛外道的邪说;以佛实无慢,因为慢是六大根本烦恼之一,而佛烦恼已断,故佛无慢;若佛有慢,则佛仍有根本烦恼,即有俱生无明,仍是凡夫,即应仍堕生死轮回。又,有慢者,恃已凌人,必轻他人;佛自证无上菩提,然以智眼及悲心,等视一切众生,故佛不轻慢任何一人;佛乃至对外道人亦不轻慢、一体尊重。若佛轻慢于人,即不度众生,如同外道神祗,自高于一切,我慢贡高。是故谓修行人起大佛慢不但有邪说之嫌、误导众生,并且亵渎如来。
受魔福尽:魔福,魔亦有魔福,举如其所得之神通,以及统领诸魔、鬼神之威势等,皆是魔界之福。如同世间黑道大哥之作威作福、欺压良善、无所忌惮,醇酒美人、华屋巨厦,乃至结交权贵、呼风唤雨无所不能,是亦可称为黑道之福欤,然实与魔福相类似,以其所享之福越大,便是其所造之恶业越重,后世之果报亦更深巨,然黑道与魔皆不自知,且自以为幸、自以为能,实可怜愍。
【义贯】
是五种辛臭之食,若熟食即能发起淫欲,若生啖则促进肝火而增长嗔恚心。如是于十方世界中(不论何处),任何食辛之人,他纵能宣说佛之十二部经,十方天仙,虽本乐闻佛经,然因嫌其臭秽,咸皆远离;诸饿鬼等则因彼食辛物之次,冥舐其唇吻,故彼人实常与鬼同住一处,从而其福德渐受鬼众吸摄、转化而日渐消磨减少;以福德减少故,即多增长无利无益的虚妄之事。
是食辛物之人,虽发心修三摩地,一切菩萨、天仙及十方善神,皆不愿来守护,(以其辛臭难可忍受故);反之,大力魔王则正得其过犯之方便,而现作佛身,来为之说法,其所说之法,皆是为了非毁如来禁戒,令其起破戒犯戒之心,然后再进一步赞叹淫、怒、痴等臭秽之法(推为无上,说染净不二,犯而无犯,无有开遮持犯,无法可得,都无分别、执着,最极清净;见淫怒痴之行,即是戒定慧,无二无别,言此即是证得清净法身,入一真法界、得无上大解脱之关钥),作如是等邪说谬论,令其勇于犯戒、破戒而无畏惧、心不改悔,反以破犯为菩提,心生大颠倒。以此恶因,命终必自感为魔王之眷属,其后受魔福尽,即直堕无间地狱,不必经历中阴身。
阿难,修习圆通三昧求菩提者,若能永远断除五辛,是则名为从凡夫地第一(最初)增进菩提道之修行渐次。
2.第二渐次:刳其正性(断淫、酒、肉,及持余戒)
【云何正性?阿难,如是众生,入三摩地,要先严持清净戒律:永断淫心,不餐酒肉,以火净食,无啖生气。阿难,是修行人若不断淫,及与杀生,出三界者,无有是处。】
【注释】
正性:正恶之性,亦即性戒之业,如杀、盗、淫、妄等,因这些业为正犯了如来戒法,且其业本身,不论违者本身已正式受戒与否,若有违犯,皆是造了恶业,以其业之性本来是恶。
永断淫心:修三摩地,不但要断除淫行,而且连淫心都不能有,即不得起淫念。这里所说的淫行与淫心,不但指不能邪淫,即使在家人,连正淫亦不许;故在家人欲修三昧,最好是单身,或已行梵行者,即须所谓示有妻子,常修梵行。依本经言,即使在家人,亦不许平常一边与女人行淫,一边修三昧;如是必入魔道,详如前说。
不餐酒肉:以酒肉一来乱性、且助杀,二来亦助发淫性、以及兽性。
以火净食:此指凡所食之物,必须先用火煮过,例如:烤、煮、煎、炒、烫、蒸、煨等。因此不食生菜,以离于野人(不文明人)生食之野味、野气、野性。
无啖生气:生气,生菜之气。因为生菜之气会助长野性,故佛不听许。又不食人间烟火为外道行,非是佛行。复次,近来有医界、营养界人士提倡吃生菜沙拉以治病或强身,须知,如果吃生菜是为了治病,把它当作一种医药来用,固无可厚非(这在律学中,为了治病,也可以有开缘。)然而若是修三昧之人,最好依佛所教而不啖生菜,以此不违佛之教敕,庶几三昧有成。至若一般佛弟子也尽量要熟食才好,以为修三昧种诸远因,而且也才是依教修行离于世间贪爱(贪身、贪口、贪味)。
若不断淫及与杀生:如经中所说,一切众生由于淫杀二业故受轮回,众生由于相爱而相生,相憎而相杀,如是相生相杀,故轮回不已。因此佛言若欲出三界生死苦,先须断此轮回之二根本:淫与杀。然当今附佛外道,皆言学佛不用断淫及杀,乃至以淫行为证道之阶,大违佛说。再者,末法邪魔之欲破坏佛弟子修行,最厉害的,还是在引人入于淫、杀二道,令其心生颠倒;若其淫杀二业成就,则何恶不可为?苦一切淫杀盗妄皆可为而不避,是人即魔业成就。所以末世邪魔以种种方便令修行人贪爱淫、杀、酒、肉,即是在募集其魔众,扩展昌隆魔之事业,令众生皆沦为其统领,成魔眷属、魔臣、魔民、魔众,长劫不得超脱其恶势力之摆布。
【义贯】
云何为修定者刳其正恶之性罪?阿难,如是正信发心之众生若欲入三摩地,要先严持清净戒律,才得因戒生定:亦即须永远断除淫行及淫心,亦即不起淫念,且不餐酒肉,并须以火烹煮以净食物之气,无啖生菜之野气。阿难,是修行人,若不断淫及与杀生,而得出三界者,无有是处。
【诠论】
关于经文中永断淫心这一点,在此有再申述的必要。前说,若在家人修三摩地,不但不能邪淫,连与妻子正淫亦不许,故须行梵行方可。但读者闻此说,切莫冒然而行梵行;因为在家要修梵行,须有很好的因缘及很大的福德,例如夫妇皆一心向佛,且步调一致,(修行的程度差不多),而且还须有两个重要条件:一、彼此同意,二、彼此欢喜行之。断断不可一厢情愿、一意孤行;亦不能是向对方要求而得来的;因为你作如是要求,对方若是佛弟子,亦不敢明白反对,但心理并不欢喜;久久积怨,便成为怨妇或怨夫,彼此反成怨偶,遂造成家庭之大风波,乃至仳离。又,须知能离淫欲是相当高的境界,非一般凡俗之人所能行,凡俗之人由于业力,皆有此欲求,若不能得到满足,久久压抑,会成疾病,乃至身心失衡,更何况另一半还有可能因此而向外发展去追求幸福,演成婚外情。那样一来,不但你原本要修三摩地的愿望成为泡影(因为一家人搞得鸡飞狗跳,如何能得定?),而且还坏了佛弟子的形相,及破坏自他对法的信心或善根。故在此再严重叮咛一句:修梵行不能勉强,要自他彼此的因缘、善根皆具足才能行有多少因缘就修多少行,勉强不来。
其次,关于断心淫当世有虚妄之人,辄说:我心不淫就好了。接着他却又说:身淫无妨,这可说是受了邪说之蛊害而引起的魔事。试想,既然心中连想都不想了(其心不淫),既已达到这么高的境界了,怎么还会去做呢(身淫)?故知此为愚妄之言。正如有人欲劝阻别人吃素,而说:你心素就好了嘛!这有如说:心若素,口不素亦无妨。此即如同过去有些心邪之人所说:如来心中坐,酒肉穿肠过。是如出一辙的。故有智者应看透、厌弃这些末法时期惑人、害人之谬论。
再者,如来在此确言:若不断淫及与杀生,出三界者,无有是处。当今有些附佛法外道,自称佛徒,承其先祖,行淫、喝酒、食肉,而自称开悟、成佛、成金刚、成法王、证圣道、出三界、为转世再来,或为圣人化身,恐皆于大妄语戒有违,行者不可不知,免受其误导、惑害。
【当观淫欲犹如毒蛇,如见怨贼,先持声闻四弃、八弃,执身不动,后行菩萨清净律仪,执心不起。】
【注释】
当观淫欲犹如毒蛇:观,指入奢摩他后,以正智之眼谛观。毒蛇,一噬即取人命,此比喻淫欲对于修定之人,犹如毒蛇,一点都不可沾、不可近、不可亲,否则一被咬到(一破淫戒),必定失禅定,乃至丧失法身慧命。
如见怨贼:怨,怨家,即仇人。贼,盗贼。当观淫欲犹如仇家、贼人,若碰到贼人,即会伤身害命、劫夺财宝,此指功德法财而言,谓修行人而行淫欲,若不完全丧失法身慧命,其功德法财也必将耗尽。然而毒蛇、怨家、劫贼最多只害此生一命,而淫欲所害之法身慧命,却能令人多生多世堕于恶道,长劫沉沦,其害无边,故修定之人,必须戒除、远离淫欲远离一切淫欲之因缘、淫欲之处所、淫欲之人(会令你起淫思之人)、淫欲之言谈、书籍、资讯,身心俱皆远离,乃至远离淫欲之念。
四弃、八弃:四弃,为淫、杀、盗、妄四种根本重罪,梵文为四波罗夷,以犯此四戒人,即慧命断,永弃佛海边外,故又名弃罪;以慧命断故,故又名断头。八弃为比丘尼之戒,比丘尼之八弃为在四弃中又加上触摩、八事成重、覆比丘尼重罪、随顺被举比丘违尼僧三谏。
执身不动:声闻之比丘、比丘尼戒,主在执持身口七支,令不造恶。
后行菩萨清净律仪,执心不起:身口无恶秽之后,才能再进而持菩萨戒。律仪即是戒。以菩萨已于身口得清净,故得进而修心,以戒持心,令心不起淫邪之念。盖修行须从粗而细,由外而内,由浅入深,次第深入,方才易成;故先修声闻戒,于身口上用功,令身口清净,才能进而修菩萨心地戒,令心清净。由此故知,前面所说:心素就好(口不必执着荤素),及身淫心不淫,皆是颠倒之说:因为心不淫比身不淫的层次高得多,必须先经身不淫(达声闻戒之机关团体),然后才能到达心不淫(菩萨戒之境界)。既然已到达菩萨的心清净境界,怎还会退堕去犯较低层次的声闻境界之事心中连想都不会再想了,怎么还会动身口去犯它?故知彼说实是颠倒迷乱之言。
【义贯】
修定之人当观淫欲之害犹如毒蛇,能害人命,于见欲境如见怨家劫贼,会劫财夺命;故修定人先须持声闻比丘之四弃(淫、杀、盗、妄)及比丘尼之八弃(触、八事、覆罪、随被举),执持身口七支不动不犯,后当进而修行菩萨清净律仪,而得究竟执持其心令恶念不起。
【禁戒成就,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;偷劫不行,无相负累,亦于世间不还宿债。是清净人修三摩地,父母肉身不须天眼,自然观见十方世界,睹佛闻法,亲奉圣旨,得大神通,游十方界,宿命清净,得无艰险。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。】
【注释】
永无相生相杀之业:相生,以淫心断,故不再相生。《圆觉经》云: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。相杀,以杀心断,故不再有相杀之业。
偷劫不行,无相负累:偷劫,偷盗劫夺。以持不犯四弃戒,因此不再行偷盗劫夺之业,故不再欠他人财物,亦不负他人之命。又,广义的偷劫包括大妄语,以大妄语者,无非矫现威仪,希求利养,妄言证圣、开悟等,贪求诈骗他人供养,如同偷劫。
三摩地:正定。依正信、正知见、正观察、正念、正修行所得之定。
不须天眼,自然观见十方世界:由戒生定,因定发通,得相似五通,故言不须天眼。自然不假作意之义。
得大神通,游十方界:得相似神足通,故能游十方世界无有障碍。
宿命清净,得无艰险:宿命,指得相似宿命通。艰险,艰难险道,指三恶道。以得相似宿命智,历览自身他身前世后世因缘业果,故自珍重,不再虚妄造作恶业,而再度堕于三途险道;亦即永不堕落;此后皆在善道、上界、或佛国净土中修行菩提。
【义贯】
修定之人若持禁戒清净成就,则彼于世间永无相生或相杀之业,且因彼人于偷盗劫夺之业不行,(不复作),则与世间人无相负累,故亦于世间不还宿债。
是持戒清净之人,若以此清净三业进修三摩地,则能因戒生定,复能因定而发相似五通,于此父母所生之肉身,不须天眼,不假作意,自然得观见十方世界,观睹佛世尊,亲闻佛说法,亲奉大圣之旨意,得相似大神通,(神足通),而能游十方世界,无有障碍,又得相似宿命通智,而于三世清净,永不堕三途得无艰难险阻。是则名为修三昧者第二增进之修行渐次。
3.第三渐次:违其现业(现前不逐外尘,旋元自归)
【云何现业?阿难,如是清净持禁戒人,心无贪淫,于外六尘不多流逸;因不流逸,旋元自归;尘既不缘,根无所偶,反流全一,六用不行。】
【注释】
现业:现行之惑业。亦即是依现前之六根,缘六尘境界,因而起惑、造业。
心无贪淫:在所有的贪欲中,淫欲是最足令人心动乱的,因为淫欲一法之中,即具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且极其强烈,故能引生死;是故于破坏禅定,力量最强大的,莫过于淫欲。又,修定之人心若一起念贪淫,心即生大动乱,因此不必等到他发动身语去行淫,便早已失定。
于外六尘不多流逸:流逸,随流而放逸。不多,指此时系初修,偶有小违,立刻觉知,当即将其散心摄回,还住于正念;如是修习,久久便至纯熟。此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法门的入流亡所。
旋元自归:旋,回旋。元,本元。谓旋复本元而自归本明。此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之所入既寂,动静二相了然不生。
尘既不缘,根无所偶:偶,对,即摄取的对象。既不缘六尘,则六根没有能执取的对象。这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的闻所闻尽。
反流全一:六根反流,全归一闻性。
六用不行:六用,六根之用,即见、闻、尝、嗅、觉、知。以已全归一闻性,故六根之区隔已破,因此六根区隔之用已不存在,故言六用不行,即所谓入一亡六。但此时仅得六销,犹未亡一。又,流逸奔尘即是现业,反流全一,六用不行即是违其现业。又,前面不多流逸属小违现业,因为功力未到,妄习未尽。现在功力成熟,旋元自归,反流全一属于全违。
【义贯】
云何为修定者违其现行惑业?阿难,如是清净持禁戒之人,其内心无贪淫欲之念,而于外之六尘境界,亦不多随境奔流纵逸;因能修不流逸之功,进而得旋复本元自归本明;如今于外六尘既已不再攀缘,故内六根即无所偶之对象(既无所取,能取自寂),因此六根反流照性全归一闻性,于是六根分隔之作用不复现行,而达到入一亡六之境。
【十方国土皎然清净,譬如琉璃,内悬明月;身心快然,妙圆平等,获大安隐;一切如来,密、圆、净、妙皆现其中;是人即获无生法忍。从是渐修,随所发行,安立圣位。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。】
【注释】
十方国土皎然清净:皎然,洁白明彻、洞开,历历在目。因为此时行者不住内之自觉境界,因而法执荡然无存,于是与世界相融,而达到情器不分之境界,因而十方洞开明彻。这相当于耳根圆通的尽闻不住的境界。
譬如琉璃内悬明月:琉璃本身是透明的,而在琉璃中有一明月,即犹如在琉璃中有一盏灯,则此琉璃不但透明,且通体光耀熠熠。此表示行者此时不但能见自身及世界明彻,且通体皆光华熠熠。不言琉璃中有灯,而言有明月,一则因为明月是圆的,二则明月全体皆有光,灯光则否(灯座即无光);又明月虽有光,但其光清凉,并不灼热,亦不刺眼,不同灯光。
密、圆、净、妙:秘密、圆融、清净、神妙。此指一切如来之神变。
发行:发起之修行。
安立圣位:皆得安立于圣位之上。圣位,指初住以上之位。得安立于圣位指必有果证,真实不虚。
【义贯】
此时行者所见十方世界之国土皎然明彻清净,譬如于琉璃之器中,内悬明月,即内外明彻;身心快然,微妙、圆满、平等,心得自在获大安隐;一切如来秘密、圆满、清净、神妙一切神变皆现其中;是人速即获证无生法忍。从是渐修,随所发起之修行,皆得安立于诸圣位上。
是则名为修三昧者第三增进修行之渐次。
第二节干慧地(入正位前)
【阿难,是善男子欲爱干枯,根境不偶,现前残质不复续生,执心虚明,纯是智慧,慧性明圆,蓥十方界,干有其慧,名干慧地:欲习初干,未与如来法流水接。】
【注释】
欲爱干枯:欲爱指欲爱之水,此水能润生,滋润长养来生。谓此欲爱之水今已干枯。
根境不偶:内根外境不相对,故心境绝待,种子习气干枯、现行习气消亡,三界之生缘泯灭。
现前残质:残质,即最后身。谓现前之父母生身系最后身,更不再受轮转。
不复续生:因为续生须以欲爱为因,而以根境相偶为缘,今既欲爱干枯,根境又复不偶,故内因与外缘双绝;因缘既绝,果报无讬,故不再续生。
执心虚明:执,执着,指人法二执。人法二执之心虚而无障,明而无碍。
纯是智慧:智慧,指人法二空之智。以人法二执之心虚明,故其心纯是人空与法空之智。
蓥十方界:蓥(yng)照也。
干有其慧:因为此慧尚未得如来萨婆若大智水润泽,故自己尚且未得润泽,当更不能兴法云、雨法雨以润泽他人,称为干有其慧。
干慧地:世间之欲水已干,而出世间之大智水未至,故此地位之慧名为干慧。
未与如来法流水接:法流,法身之流。接,衔接。若已与如来法身萨婆若(一切智智)之水流衔接,即得源源不断,无有穷尽。然今只是欲习初干,尚未破俱生无明,故自己法身尚未全露,因此仍不得与如来大智海水衔接。
【义贯】
阿难,是第三次第位之善男子,其分段润生之欲爱之水已干枯,故其内根与外境不相偶,因而心境绝待,种现俱销,三界生缘已尽,故现前之残质(最后身)即决定不复续生,人法二执之心虚明,无障无碍,其心纯是人空与法空之智慧,慧性明圆,蓥照十方世界。干有其慧,名为干慧地菩萨,以其世间之欲习初干,而犹未与如来法身之流萨婆若大海之水衔接。
【诠论】
十信位前的三渐次位及干慧地,以及地前的四加行位为本经法门所特有的,因为本经解行并重,且特重实修实证,故于修证门更加具体实际开演。由于信位系菩萨之正位,故于入菩萨正位前,须有充分的实修,而三渐次位及干慧地,便是为行者明指入于菩萨正位的具体方法,此亦足以显示菩萨正位非同泛泛,非徒讬空言,而须有一定的真修实证之境界,方克入于菩萨位。
其次,本经法门,于十地前又加四加行位,亦是为十回向满心之菩萨宣示入地之方便,亦是表显十地圣位之庄严、不易得。由此可见本经主体虽是顿教法门,然于修证门上,则非常圆满,此亦表显经中所说:理可顿悟,事须渐修。解结之方便为后后先解,初初为后,次第而解,非可一时并解。贤圣之地位亦如是,由外凡而内凡,由内凡而贤位,由贤位而登圣位,由圣位而入大圣。
又,有人说:所含十信总成一位合十信为干慧,又说:含十信于三渐,合三渐为干慧,则有因果相混相滥之过。既然十信位比干慧要高,干慧地又如何能含十信位?(哪有低阶反含高位?)又,若干慧地既已包含了十信位,为何还须再立十信位?那样不是重迭?又,既说合十信为干慧,又说:含十信于三渐,岂不三渐一干慧又变成一样?(A=B,B=C,A=C)。再者,若说合十信为初住恐怕比较有道理,因为合十信的总功德,往前推,得更高果位,这是有道理的;若说合十信为干慧地,或甚至三渐次,岂不是越修反而越后退了?如说:合三年初中为高一,合三年高中为大一。这是有道理的。若说合三年初中为小学六年级;合三年高中为初三乃至全四年大学为高三,此说是否合理?读者请详。
第三节地前诸位
1.十信位
(1)初信:信心住
【即以此心,中中流入,圆妙开敷,从真妙圆重发真妙。妙信常住,一切妄想灭尽无余,中道纯真,名信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即以此心:此心,指干慧地所证之心。有人说此心指十信满心,因含十信于三渐,合三渐为干慧。实在不通。因为现在只在初信位,为何以十信满心之功德,再回头来修证而入于初信?于理实在不通(逻辑颠倒)。至于含十信于三渐,合三渐为干慧,令紊乱,如前已说,不赘。
中中流入:第一个中是中道智;第二个中是中道理。以中道智契会中道理,称为中中。流入,流入本元心地;流入一词表自然,无功用行之义。
重发真妙:重,更加。谓更进一步显发真精妙圆。
妙信常住:常住即不退。以此位之信心,妙合真如,依真如而起,故曰妙信。
一切妄想:指我执、法执及空执之妄想。
中道纯真:以一切妄想灭尽,故唯中道纯真之理显现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即以此干慧之心,以中道智契会中道理,而流入本元心地。圆通妙性重重开发敷放,于是于干慧后心从真妙圆之境,重更显发进一步的真妙真圆。其妙信即得常住不退,一切我执、法执、空执之妄想皆灭尽无余,以诸妄尽故,唯中道纯真之理彰显,是名为初信位菩萨之信心住。
(2)二信:念心住
【真信明了,一切圆通;阴、处、界三,不能为碍;如是乃至过去、未来无数劫中,舍身、受身、一切习气皆现在前,是善男子皆能忆念,得无遗忘,名念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真信明了:真信,指中道纯真之信。明了,智决明了。
舍身、受身:以此菩萨已离轮回,故其舍身、受身皆是随愿力而行,以圆满普贤大行,成就无上菩提。
一切习气:一切应断的习气。
得无遗忘:即证得宿命通智,过未之事皆能现前知见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中道纯真之信决定,智慧明了,故得一切圆通;五阴十二处十八界三科一切诸法不能为碍;不但现在生中,如是乃至过去未来,无数劫中,为圆满无上菩提,依愿舍身、受身及一切应断之习气,皆现在前,现前知见,是善男子皆能忆念,得无遗忘,证得宿命通智,名为二信位菩萨之念心住。
(3)三信:进心住
【妙圆纯真,真精发化,无始习气通一精明,惟以精明进趣真净,名精进心。】
【注释】
真精发化:真精之体开发显化。
惟以精明:精明,即真精妙明如如智体。
进趣真净:真净,为如如之理体。以精明之如如智体,进而契入如如之理体。简言之,以智契理,令二体合一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已得妙圆纯真之后,真精之体开发显化,无始以来的习气通于一精明,不复隔碍,故惟以此真精妙明之如如智体,进趣契入真净之如如理体,名为三信位菩萨之精进心住。
(4)四信:慧心住
【心精现前,纯以智慧,名慧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心精:本心真精。由于已契入真净之体,故本心真精得现前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由于已进趣真净之体,故心精得时时现前,故能纯以智慧用事,此名为四信位菩萨之慧心住。
(5)五信:定心住
【执持智明,周遍寂湛,寂妙常凝,名定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执持智明:即指以定力执持智慧精明。
寂妙常凝:寂,即定,为体。妙,为用。凝,不动。其体寂湛,常施妙用,且能凝定不动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以定力执持智慧精明,故其智得周遍寂湛,其体寂湛,常施妙用而常凝定不动,名为五信位菩萨之定心住。
(6)六信:不退心住
【定光发明,明性深入,惟进无退,名不退心。】
【注释】
明性深入:以定力增进,智明之性亦更深入。
唯进无退:由于定慧等持,定慧持心,故能令心惟有向上增进,而无退堕。因此此时境界一直在进步。
【义贯】
此时定光愈加开发显明,而智明之性亦愈深入,以定慧持心故惟进无退,名为六信位菩萨之不退心住。
(7)七信:护法心住
【心进安然,保持不失,十方如来气分交接,名护法心。】
【注释】
心进安然:进,精进。安然,安而行之,指无功用行。
保持不失:保持,保护任持。不失,不退失定心。
十方如来气分交接:气分,指法身之气分。与十方如来法身之气分交接。
护法心:指内护心法,外护佛法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自心任运寂然而进安然无功用行,保护任持不退失定心,即与十方如来法身之气分相交相接,以佛力加持故,故能内护心法,外护佛法,名为七信菩萨之护法心住。
(8)八信:回向心住
【觉明保持,能以妙力回佛慈光,向佛安住,犹如双镜,光明相对,其中妙影,重重相入,名回向心。】
【注释】
觉明保持:觉慧增明保持不失。
回佛慈光:佛,此指他佛,亦即外佛。
向佛安住:佛,此指内佛,自己心佛。
犹如双镜:双镜指内佛与外佛之心明如镜,两两相对。
重重相入:佛光与心光互相涉入,即密教之入我我入也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觉慧增明保持不失,能以妙慧之力用,回他佛之慈光,而向自己心佛光中安住,此即犹如双镜(两面镜子),其光明相对,其中妙光妙影,佛光心光重重相涉相入,光中见光,影中含影,佛光入我,我入佛光,回自向佛,回佛向已,此境界者,名为八信菩萨之回向心住。
(9)九信:戒心住
【心光密回,获佛常凝,无上妙净,安住无为,得无遗失,名戒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心光密回:心光,指自心之光。密,念念不断,密密相接。回,回光返照自身自心。
获佛常凝,无上妙净:凝,凝定不动。妙净,指戒体净妙。谓能获得如来常凝定不动之佛光注照加持,因而得与无上妙净之戒体一同。
安住无为:无为,以戒体是无作戒体,故是无为。此即安住无作无为戒体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自心之光念念紧密回照自身自心,且获佛光常凝不动之注照,而得与无上妙净之戒体,一同安住无作无为,得无一念遗漏忘失,而不落于有为,名为九信菩萨之戒心住。
(10)十信:愿心住
【住戒自在,能游十方,所去随愿,名愿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所去随愿:即随愿往生,或随愿示现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安住无住戒体,自在成就,而能游化十方世界,随所愿去何国,即得随愿一念便至,名为十信菩萨之愿心住。
2.十住位
(1)发心住
【阿难,是善男子,以真方便发此十心,心精发挥,十用涉入,圆成一心,名发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是善男子:指十信满心之人。
以真方便:指大佛顶法之无上法门。
发此十心:指信位之十心。
十用涉入:指在十信位上,十心之用互相涉入,不惟独用第十信位之愿心,而是将全部十信所修得之十心一齐起用。
圆成一心:将十信之十心互相涉入,而圆成一心,此心即初住之心,称为发心住。
【义贯】
阿难,是十信位已满之善男子,以大佛顶法之真方便开发此信位之十心,本心精明之体得以发挥,十心之用互相涉入,而以此十心圆成一心,名为初住位发心住菩萨。
(2)治地住
【心中发明,如净琉璃,内现精金。以前妙心,履以成地,名治地住。】
【注释】
心中发明:指于此圆成一心中开发显明。
如净琉璃,内现精金:净琉璃,指净琉璃之器。如在用净琉璃的瓶中装了纯金,琉璃本来明彻,再加上其中之真金,则更加光华四射。
以前妙心:指前面十用涉入之心,以十用涉入,其相微妙,故曰妙心。
履以成地:履,履践,实行、实用之义。谓以此妙心来履践,成就进趣后位之地,称为治地住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圆成一心中复开发显明妙智,如净琉璃器中,内现精纯之金,更加英华四泻。以前十用涉入之妙心,履践真如以成进趣后位之地,名为二住位之治地住菩萨。
(3)修行住
【心地涉知,俱得明了,游履十方,得无留碍,名修行住。】
【注释】
心地涉知:心地为代表二事:心指始觉,地指本觉。始觉为智,本觉为理。始觉与本觉互相涉知。
俱得明了:则理与智皆得明显了知。
游履十方:指至十方世界去上求佛道,下度众生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以始觉之心智及本觉之地互相涉知,即理与智俱得显明了知,故能游履十方世界,上求佛道,下化众生,广修妙行,得无留难障碍,名为三住位之修行住菩萨。
(4)生贵住
【行与佛同,受佛气分,如中阴身自求父母,阴信冥通,入如来种,名生贵住。】
【注释】
受佛气分:领受佛之真如气分。
如中阴身自求父母:犹如中阴身虽能自求父母,但仍须与父母之业相同,才能互感。
阴信冥通:阴,密。冥,暗。以密信暗中感通。
入如来种:即得圣胎。故称为生贵住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所修妙行与佛相同,领受佛之真如气分,犹如中阴身,虽能自求父母以投生,然仍须与父母之业相同,方能互感,以其阴信冥通故得入如来种,得成圣胎,名为四住位生贵住菩萨。
(5)具足住
【既游道胎,亲奉觉胤,如胎已成,人相不缺,名方便具足住。】
【注释】
既游道胎:游,亲历。道胎,诸佛正道之胎,胎,根本也。
亲奉觉胤:觉,大觉,如来也。胤,嫡嗣,即得佛权实二智之亲传,以彼成身。
人相不缺:人相,佛之大人相,指三十二相,八十种好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既游履诸佛正道之胎,亲奉大觉法王之嫡亲胤嗣,得佛权实二智以成身,如胎已成长,佛之大人相不缺,具体而微,名为五住位方便具足住菩萨。
(6)正心住
【容貌如佛,心相亦同,名正心住。】
【注释】
容貌如佛:所现之色相与佛一般。
心相亦同:心相之圆满亦如佛,成正知见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不但权现之容貌如佛,其心相之圆满亦同,成就正知见名为六住位正心住菩萨。
(7)不退住
【身心合成,日益增长,名不退住。】
【注释】
身心合成:指表里如一,皆悉成就。
日益增长:指道胎日长。
名不退住:信道之心不退,故称不退住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身心合成,表里如一,道胎日益增长,住道之心不退,名为七住位不退住菩萨。
(8)童真住
【十身灵相,一时具足,名童真住。】
【注释】
十身灵相:指卢舍那佛之十身:声闻身、缘觉身、菩萨身、如来身、法身、智身、虚空身、业报身、众生身、国土身。(见《华严经》卷二十六,及《十地经论》卷十。)
名童真住:此菩萨虽得如来十身,然却具体而微,犹如童子,故称童真住。又,按《华严经》中,八地菩萨方得十身,本经以是圆顿大法,故八住即得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卢舍那佛之十身灵相得一时具足,然具体而微,犹未大显,彷如童子,名为八住位童真住菩萨。
(9)法王子住
【形成出胎,亲为佛子,名法王子住。】
【义贯】
此菩萨身形长成而出胎藏,亲为佛子,从佛口出,从法化生,名为九住位法王子住菩萨。
(10)灌顶住
【表以成人。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。彼刹利王,世子长成,陈列灌顶,名灌顶住。】
【注释】
表以成人:以种种仪式来表示太子已成人,行成人礼。
分委太子:委,委任。谓分王位职务之少分,委派给太子去主持。
陈列灌顶:谓陈列灌顶之众庄严具,以行灌顶之仪式。经此仪式后,太子即受王之职位。比喻十地菩萨受诸佛大智水灌顶,授佛职位,亦如是。十住菩萨之灌顶住虽然未能如十地菩萨之灌顶,而仅得佛职之少分,然其为佛之加持,则是一致。
【义贯】
太子既长,以诸仪式表以成人之道,如国之大王以诸国家大事,分其少分委任太子负责。(如来分其佛事之少分,委任十住菩萨负责,亦如是。)亦如彼刹利王,其世子既已长成,即陈列众庄严具及仪式,为作灌顶,受王职位,(此菩萨受佛灌顶亦如是),名为十住位灌顶住菩萨。
3.十行位
(1)欢喜行
【阿难,是善男子成佛子已,具足无量如来妙德,十方随顺,名欢喜行。】
【注释】
十方随顺:于十方国土随顺众生而利益教化之,皆令满足。
名欢喜行:此行为以檀度(法施)为主,檀度者示教利喜,故名欢喜也。欢喜者,乃指令众生悉皆欢喜,而非仅指行者而言;以众生欢喜故,菩萨欢喜。
【义贯】
阿难,是十住满心之善男子,成诸佛之真子已,得具足无量如来之微妙功德,于十方国土随顺众生而利化之,悉令满足,名为初行位菩萨以檀波罗蜜为首之欢喜行。
【诠论】
十行位菩萨所修者,主要是十波罗蜜(十度):檀度、戒度、忍度、进度、禅度、慧度、方便度、愿度、力度、智度。十波罗蜜属密教,《华严经》中亦有开阐;此十度为将六度开为十度,亦即将六度之般若波罗蜜开为慧波罗蜜,方便波罗蜜、愿波罗蜜、力波罗蜜、智波罗蜜,故知十波罗蜜的后五波罗蜜实为般若波罗蜜所摄。又,十行位各位主修之项目,亦是依十波罗蜜之次第。
(2)饶益行
【善能利益一切众生,名饶益行。】
【义贯】
此菩萨善能以种种善法利益一切众生,名为二行位菩萨以戒波罗蜜为首之饶益行。
【诠论】
以持如来戒法,其中品者(无破少犯)能再生为人,中上品者(无破微少细犯)能生于天上享受天福;其上品者(戒品清净)能上修菩提,或生净土佛国,故戒波罗蜜可于众生作大饶益。附及,其下品者(多所毁犯)不能再得人身,多半堕于三途。
(3)无嗔行
【自觉觉他,得无违拒,名无嗔恨行。】
【注释】
得无违拒:以修忍法,故无论顺逆,悉皆能受、能忍可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常自觉而且觉他。而以修习忍法故,于一切事、缘、人、法,悉皆能忍,得无违拒,名为三行位菩萨以及忍波罗蜜为首之无嗔恨行。
(4)无尽行
【种类出生,穷未来际,三世平等,十方通达,名无尽行。】
【注释】
种类出生:种类,指众生之十二类生。此谓菩萨于十二类众生之中,随类受生,以行教化。
穷未来际,三世平等:此指时间无量。谓菩萨随类受生,其所行之时间无量,且不拣选任何时段,不论好世恶世,究竟平等度化。
十方通达:此指菩萨随类受生,不但时间无量、毫无拣择,且空间上亦遍于十方,没有际限,不论净秽国土、善道恶道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十二种类中随类出生,而行教化,于时间上穷未来际,且三世悉皆平等普入;于空间上则于十方世界悉皆通达,无有界限,其行愿广大无尽,名为四行位菩萨以精进波罗蜜为首之无尽行。
(5)离痴乱行
【一切合同,种种法门,得无差误,名离痴乱行。】
【注释】
一切合同:经定心持一切法,悉皆会合,同为一体。
得无差误:此指说法而言,谓以定心相应故,一切所说皆无差错谬误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以一念定心持一切法,悉皆会合同为一体,种种法门,随类随机而说,得无差错谬误,皆令受益,名为五行位菩萨以禅波罗蜜为首之离痴乱行。
(6)善现行
【则于同中显现群异,一一异相各各见同,名善现行。】
【注释】
则于同中显现群异:简言之,即:同中显异。然此同为指理;异,指事。谓于同一理中能显诸事相之用。此即从体起用。
一一异相各各见同:于分别的各事相中,能彻见其共同之理体,亦即摄事归理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则能于同一之理中,显现群异之事相;并可于一一别异之事相上,各各见其共同之理体;即摄事归理,即理显事,理事无碍,互相显现,名为六行位菩萨之善现行。
(7)无著行
【如是乃至十方虚空,满足微尘,一一尘中现十方界,现尘现界不相留碍,名无著行。】
【注释】
十方虚空满足微尘:此菩萨能令十方虚空皆充满具足微尘。
一一尘中现十方界:并能以神力令彼一一微尘中,皆现出十方世界,即小中现大,小大无碍,即华严之广狭无碍自在门。
现尘现界不相留碍:现尘,所现之微尘。现界,所现之世界。此两者皆互不相碍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如是乃至十方之虚空中,皆能令之充满具足无量微尘(此为大中现小);于彼一一微尘中能以大神力现出十方世界(此为于小中现大);而所现之微尘及所现之世界,皆不相留碍(此为广狭无碍自在门),此名为七行位菩萨以方便波罗蜜为首之无著行。
(8)尊重行
【种种现前,咸是第一波罗蜜多,名尊重行。】
【注释】
种种现前:指菩萨种种所现成就的一一行。
咸是第一波罗密多:第一,最上、究竟。前面方便波罗蜜所示现者,于此位中则皆令彼一一方便示现者,皆成究竟,及化导归于究竟无上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妙行无不具足,且能令一切种种现前成就之一一行咸是第一最上究竟波罗蜜多,广运众生到于究竟,名为八行位菩萨以愿波罗蜜为首之尊重行。
(9)善法行
【如是圆融,能成十方诸佛轨则,名善法行。】
【注释】
如是圆融:指圆融无碍之妙行。
能成十方诸佛轨则:能成立诸佛教化众生之轨则,以菩萨一一教法,皆自身体力行故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如是圆融无碍之无边妙行,善能成立十方诸佛教化众生之轨则,名为九行位菩萨以力波罗蜜为首之善法行。
(10)真实行
【一一皆是清净无漏,一真无为,性本然故,名真实行。】
【注释】
一一皆是清净无漏:一一指此菩萨于前九行,一一行皆达清净无漏。
一真无为:然其一一行,其性皆是一真,本来清净无为,非是有为的造作功用,故是究竟真实之行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前九行一一自利利他之行皆是清净无漏达于究竟。其性契于一真本来清净无为,非是有为造作功用,性本然故,名为第十行位菩萨以智波罗蜜为首之真实行。
4.十回向位
(1)离众生相回向
【阿难,是善男子,满足神通,成佛事已,纯洁精真,远诸留患,当度众生,灭除度相,回无为心,向涅槃路,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纯洁精真:以第十行系一真无为,故称为纯洁精真。
远诸留患:留患,余留之过患。因为已达一切圆成一真,双超空有,既不着空,亦不滞有,故不再有余留的过患未除。
当度众生,灭除度相:即今于回向位中,当度众生,而灭除能度所度之相,亦即无所住而生其心。
回无为心向涅槃路:以不着空有故,亦不言涅槃之有无,故能不着于离相而落空,亦不着即相而滞有,因此回无为无作之心向无上大涅槃之路。
【义贯】
阿难,是十行位满心之善男子,于前十行中满足神通,成佛事轨则已(第九行),达纯洁精真(第十行一真无为),一切圆成一真,双超空有,远离诸余留之过患。如今登入回向位中当度众生,而灭除能度所度之相,即相离相,无住生心;又须回一真无为之心向于无上大涅槃之路,不因离相而落空,不因即相而滞有,此名为第一回向位菩萨之救护一切众生而能离众生相之回向行。
(2)不坏回向
【坏其可坏,远离诸离,名不坏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坏其可坏:坏除可坏之度相。
远离诸离:诸离指能离与所离。离于能离所离,则入于不滞有无之中道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坏除其可坏之度相,远离诸能离与所离,入于中道妙义,名为第二回向位菩萨之不坏回向。
(3)等一切佛回向
【本觉湛然,觉齐佛觉,名等一切佛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本觉湛然:菩萨于此位中,其本觉之心佛,湛然显现。
觉齐佛觉:其本觉与诸佛所证之微妙觉悟齐同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本觉之心佛湛然显现,其本觉齐同诸佛所证之微妙觉悟,其本觉与此妙觉皆摄入中道,名为第三回向位菩萨之等一切佛回向。
(4)至一切处回向
【精真发明,地如佛地,名至一切处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地如佛地:其因地心便如佛之果地觉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因地之精真开发明了,其因地心即如佛果地觉,因地果地摄入中道,名为第四回向位菩萨之至一切处回向行。
(5)无尽功德藏回向
【世界如来,互相涉入,得无挂碍,名无尽功德藏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世界如来:意为世界与如来。世界指依报;如来指正报。
互相涉入:依报与正报能互相涉入,如于正报身中现依报世界,而于依报世界中复现正报身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依报之世界与正报之如来身,皆能令互相涉入,正报中现依报,依报中现正报,得无挂碍,名为第五回向位菩萨无尽功德藏回向行。(以往此回向,得十无尽藏故。)
(6)平等善根回向
【于同佛地,地中各各生清净因,依因发挥,取涅槃道,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本节从略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入于真如理中同佛之地,且于其地中各各事上皆得生清净真因,并进而依循此等真因开发光挥,而取无上大涅槃道,名为第六回向位菩萨之随顺平等善根回向之行。
(7)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
【真根既成,十方众生皆我本性。性圆成就,不失众生,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真根既成:真根,真如平等之善根。成,成就。
十方众生皆我本性:十方众生皆我自心现量,本性中事。
性圆成就,不失众生:失,遗失、忘失、遗弃。谓我之本性既已圆满成就,了十方之众生亦本自圆成,此就体性上而言,然于相、用上,亦不舍任何一众生而不度,以法如是故;以随顺如是法性及法相,故称为随顺等观一切众生,而仍作无尽之回向与救拔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之真如平等善根既已成就,即依性起观,等观十方众生皆我本性中事,自心现量。我之本性既已如是圆满成就,亦当成就众生,令达一真,绝不遗失任一众生而不度,名为第七回向位菩萨之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之行。
(8)真如相回向
【即一切法,离一切相;唯即与离,二无所著,名真如相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即一切法:即,近也,当体也。不失众生,度脱一切,便是即一切法。
离一切相:此一切能度与所度,皆我本性,即是本离一切相:除本性外,无有一相可得,一切归于一真,名离一切相。
惟即与离,二无所著:惟,语助词(发语词),无义。于即与离二者,皆无所著,不即不离。以不即,故超有:以不离,故超空。超越空有,而涵纳空有,即入于真如之境,故名真如相回向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于前位中所修得之不失众生便是即一切法,一切众生皆我本性便是离一切相;惟于即一切法与离一切相二者,皆无所著,不即不离,超越空有而涵纳空有,故得入于真如之境,名为第八回向位菩萨之真如相回向之行。
(9)无缚解脱回向
【真得所如,十方无碍,名无缚解脱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真得所如:真得:此菩萨一切所修皆为本有一真之得,故非得而得,不得亦不能得,此为本觉究竟之得。如,平等(此为动词)。所知,所成就之平等。此谓,真得所成就之平等境界(如),乃得无法不如,是故于十方皆无碍。
无缚解脱:无缚,本自无缚。本自无缚之解脱,是为无上大解脱。
【义贯】
此菩萨一切所修皆为本有一真之得、即是如如所成真如究竟平等之境,是故无法不如,从而于十方界皆证一真界而得无碍,名为第九回向位菩萨之本自无缚之无上大解脱回向之行。
(10)法界无量回向
【性德圆成,法界量灭,名法界无量回向。】
【注释】
性德圆成:性指第八回向位之真如相回向。德指第九回向位之无缚解脱回向。性为体;德为用;故至此位体用兼备,圆满成就。
法界量灭:法界为十法界,即六凡(天、人、修罗、地狱、饿鬼、畜生)、四圣(声闻、缘觉、菩萨、佛)。量,称量,数量,一切量系由分别而得。以此菩萨已入一真如界,故十方法界之分别相,悉皆泯灭,归于一真。
法界无量:无量,不可称量。以法界悉归一真故,不复可以量而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