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序 分
一、序:
序,有发起缘由之意。每部经的讲解,通常都分作序分、正宗分、流通分三分。相当于文章的开头,中间和结尾;又相当于剧本的序幕、情节发展,进入高潮和尾声;这些大致相同相近的文体结构有利于叙述说理,依次交待进展,从而达到传达思想的目的。明代藉益大师在其《弥陀要解》中,以序分比喻人的头部,因为序分是一经的缘起,即起首,如人头一般;正宗分譬如人的身体,因正宗分容量大,言繁意丰,经的中心意义,全部义理大都囊括在正宗分里,如人的身体一般五脏俱全,经络交汇;把流通分比做人的双脚,因佛陀曾嘱咐弟子把这部经流通于后世。如何使之受持不绝,把其比做人运奔的双脚是再适宜不过的了。
对经典这种分判的历史,是东晋时道安法师发明的,东晋以前是没有人分为三分讲经的。在当时佩服和反对用这三分法讲经的争论激烈,后来有人把印度的佛地经论翻译过来,其中也有阐明三分法的意义,人们才惊叹道安法师的才智过人,有“弥天高判,今古同遵”的盛誉。又因对联中有“四海习凿齿、弥天释道安”的妙对,所以“弥天”又成其绰号了。
二、通序和别序:
通序又叫证信序,其核心意义是证明此经是佛说的,令人生起信仰。又因其通于一切经,起首皆用“如是我闻”等这种序发的。六种成就构成通序,也就是说任何一部经的通序皆是由六种成就组成。“如是”是信成就;“我闻”是闻成就;“一时”是时成就;“佛”是说法主成就;“在舍卫国”是处成就;“与大比丘众”是听众成就;因以上六种因素使大法会得以圆满成就,所以简称六成就。这种分法见于龙树《大智度论》。真谛法师把六成就分作七种事来说:如是,是所闻的法,决定可信;我,是能闻的阿难,当时亲闻佛法的人;闻,是说明阿难是从佛口中宣说,亲耳听来的;一时,是显明所说所闻的法,是善合一时之机;佛,是举出能说的法师,非此不足为闻;住处,是标明说法的地方;大比丘众俱等,是显明大众同闻,不是单独阿难听到。忆持方便起见,世亲在《般若灯论》中有一首偈说明六成就:“前三明弟子,后三证师说;一切修多罗,其义皆如是。”
三、通序的意趣:
在《大智度论》里说,佛将入灭,阿难哭泣不止,尊者阿【】楼陀见此就提醒道,阿难,有件比伤心哭更重要的事,就是佛入灭后,我们以后的修行方法,究竟以什么为标准?佛入灭后我们依止什么为师呢?恶性比丘我们如何与他共住?结集圣典时怎样使后学知晓这确是佛说的呢?佛依次回答阿难:应以四念处为修行的基本,观身不净,观受是苦,观心无常,观法无我。我入灭后你们应以律仪和经法为师,因为律为你们入道的始基,证菩提的根本,经是能生定发慧的,你们若能依经律为师,如我住世一样。对恶性比丘依梵法默摈对治他。结集时一切经首须以“如是我闻”等六证信贯于经首,以启迪证信。本经通序纲要如下:
本经通序表述和三分划定:
六成就:1、如是……(信成就)2、我闻……(闻成就)
3、一时……(时成就)4、佛……(主成就)
5、舍卫国……(处成就) 6、比丘众……(众成就)
四:三分法划定:
一:序分:从形式上分,佛国品起始至本品中“稽首如空无所依”属序分内容。从“如是我闻”到“俱来会坐”是证信序,从“彼时佛与无量百千之众,”到本序未(长颂尾)是发起序。如从全经内容看,序分从起始佛国品互问疾品末是序分,原因在诠解时会标明。
二:正宗分:从形式上分,“尔时长者子宝积,”至“不动佛品”末是正宗分。从内容上分,从“不思议品”至“不动佛品”是正宗分。
三:流通分:“法供养品”“嘱累品”是流通分。
别序的意趣。别序相对于通序提出,太虚大师认为,“序者由引借事现瑞以为由,藉睹瑞测意以为引,称乃缘起,此经之特别事,故不开余经,故去别序。”一经有一经的讲说缘因,各经通序六成就以外更有其不同于其他经的叫别序。本经的别序内容纲要如下:别序
1、共献佛盖、观佛国现瑞。(1、同行献盖。2、合盖普现。)
2、睹佛国瑞、欣叹佛德。(1、述欣叹状。2、纪欣叹辞。)